发布时间:2023-01-20 17:49:45 【字体大小:大中小】
2023年1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 审批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1 | 株环评[2023]1号 | 株洲联信金属有限公司 | 碳化钨生产线建设项目 |
2 | 株环评[2023]2号 | 株洲金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硬质合金产品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
3 | 株环评[2023]3号 | 湖南省硕泰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 2.4万吨/年特种高分子新型材料生产项目变更 |
4 | 株环评[2023]4号 | 株洲九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年产2000吨间叔丁基苯酚项目 |
5 | 株环评[2023]5号 | 湖南强强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 年产40万吨锂云母及陶瓷原料加工生产线项目 |
本公示自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2月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