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足球365是什么意思_beat365官方_bat365手机版官网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15作者:市司法局信息来源:足球365是什么意思_beat365官方_bat365手机版官网司法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足球365是什么意思_beat365官方_bat365手机版官网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足球365是什么意思_beat365官方_bat365手机版官网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指标统计附表。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足球365是什么意思_beat365官方_bat365手机版官网司法局”网站(http://sfj.bjadzs.com/)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足球365是什么意思_beat365官方_bat365手机版官网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足球365是什么意思_beat365官方_bat365手机版官网天元区鼎城大厦12楼B座1205,电话:28685320)。
一、概述
2016年,足球365是什么意思_beat365官方_bat365手机版官网司法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精神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本着公开公正、规范透明、便民高效、廉政勤政的原则,认真履行了政府信息公开义务。
一是以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信息公开责任层层落实。局党组明确一名副局长具体牵头该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及统筹协调工作,政策法规科负责依申请公开的法制审核,各科室实行科长负责制,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全局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和队伍保障。
二是以规范的制度机制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对主动公开的,明确要求责任科室及时申报,办公室事前审核,准确把握公开范围、形式和时机;对依申请公开,由办公室统一受理,提出办理意见,政策法规科提出法制审核意见,最后报分管局长审定。建立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关系。办公室适时通报信息公开情况。
三是以主动的服务意识推动信息公开效果有序透明。按工作要点,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对决策、执行、结果等信息依法公开,对权力事项办理办事流程、完成时限、受理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主动公开。通过依申请公开、局长信箱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和基层单位提供信息和解决问题,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司法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1条,其中,在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j.bjadzs.com/) 发布150条,其它途径公开61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市司法局全年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0次,召开了一次主题为“强化公证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的新闻发布会,集中回应媒体、群众对公证行业各种关注。同时,也通过网站回应了一些相关社会热点,如普法、司法鉴定等。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市司法局2016年度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及投诉情况
市司法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根据要求,为保证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局专门配备了2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本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为0元,因利用政府网站群架设子网站,没有支出网站维护费用。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年度本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本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足球365是什么意思_beat365官方_bat365手机版官网司法局加大了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途径、方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展等。
七、2017年工作计划
我局拟在2017年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严格按照《条例》、《暂行规定》和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三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实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途径和方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实现司法行政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公,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效益。
八、指标统计附表
统计指标 |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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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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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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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的信息列为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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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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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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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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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0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
61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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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0 |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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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次 |
10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篇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次 |
2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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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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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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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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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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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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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数员 |
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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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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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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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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