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湖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1-22作者:信息来源: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培育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根据《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对技术创新中心的定位及要求,省科技厅在广泛调研省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湖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与省财政厅于近日共同印发实施。为了便于社会了解、促进落实现就《管理办法》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1.国家政策2017年以来,科技部会同有关部委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基〔2017〕250号)、《关于印发<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了创〔2017〕353号)、《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国科发区〔2020〕93号)、《印发<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科发区〔2021〕17号)等文件完善了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体系的顶层设计。从2016年开始试点建设首家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来科技部已批复建设了3个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16个领域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涵盖了多个技术领域、多种组建模式积累了布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经验。

        2.我省政策《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8〕35号)提出“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53号)提出“引导企业创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参照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布局和建设要求,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湖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科发〔2020〕122号)明确了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重点布局领域等。

        二、主要内容

        《湖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共六章三十条总体按照“少而精”的原则,建设“体系化、任务型、覆盖全产业链”的省技术创新中心支撑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后备队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省技术创新中心的定位、建设与运行原则,独立法人实体运行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主要明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创新中心各自的职责。

        第三章“组建条件和程序”主要明确创建省技术创新中心的条件、程序。考虑到技术创新中心的定位和不同组建模式的特点将组建条件重点放在研发能力上,包括:牵头创建单位的行业地位、研发投入、人才队伍、创新意识等

        第四章“运行管理”主要明确创新中心运行的基本要求。包括理事会(董事会)决策制、主任(总经理)负责制、专家委员会咨询制、人才队伍建设、收入分配与激励机制、产学研合作机制、年度报告制以及对省技术创新中心监管有关要求

        第五章“绩效评估”主要明确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评估内容、结果等次、结果运用等。按技术创新中心定位明确评估主要内容为“承担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科技任务、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引领行业技术进步、面向社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培育孵化科技型企业”等5个方面内容。

        第六章“附则”

        三、需要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1.法人实体创新中心要求注册成独立法人实体,实施依章程管理的主任(总经理)负责制参建各方通过股权、协议等形式明确在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中的责、权、利。

        2.培育和推荐市州政府在统筹平衡的基础上,开展创新中心培育将符合条件的创新中心推荐给省科技厅。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