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04-01 来源: 作者: 字号【 大 中 小】
足球365是什么意思_beat365官方_bat365手机版官网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2月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大胆改革,锐意创新,全面提高工作标准,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为工作根本,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和谐管理,扎实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各项工作均取得显着成绩。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概括
(一)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局机关设法规科,科室配置了学历层次高(硕士研究生三名,其中法学硕士两名、法律硕士一名)、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制专业人员,并明确一名局领导分管,局属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从而在全局上下形成了领导班子共同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负责办,相关部门配合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推进重大决策机制。通过制定《市城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 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注重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续管理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程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规范、有效,全面提升决策质量。
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我们积极从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入手,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行政决策、执法责任、案卷评查、评议考核、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其他重大行政行为方面的系列规章制度,明确城管执法的每一个标准,细化城管执法的每一个环节,规范城管执法的每一个行为,做到有章可依、职责明确,违反必究、责任到人。
(二)推进城管立法,完善城市管理法制体系
2017年我市被授予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局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地方立法工作。
地方性法规方面,2017年10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颁布《足球365是什么意思_beat365官方_bat365手机版官网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8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开启了我市城市管理有法可依的新篇章。《条例》实施一年半以来,城市市容市貌不断改观,《条例》配套规章、专项规划和技术规范建设不断推进,城市管理特色工作成效明显,城市管理水平和整体形象明显提升。
近三年来,住建部城市管理片区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可敏副市长代表株洲介绍城管立法和改革工作经验;在全国城市管理立法研讨会上,我市作为具有地方立法权的非省会城市唯一代表作典型发言,我市城市管理法治化建设成果得到充分肯定;连续两年获得住建部“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行动全国先进集体,全省第一;在住建部委托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全国295个城市城管体制改革绩效排名中,我市成绩优异,位居第6名。
近三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两次进行《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并听取《条例》情况汇报,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总体予以肯定。
政府规章方面,《足球365是什么意思_beat365官方_bat365手机版官网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已提交市委审定;《足球365是什么意思_beat365官方_bat365手机版官网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待市政府党组会议审议;《足球365是什么意思_beat365官方_bat365手机版官网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已完成听证程序。
(三)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服务有温度
三年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深入推进 “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通过压缩审批环节、提速审批时限、转变审批理念、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温暖企业工作,简政放权成效明显。
一是压缩审批环节。2018年以来,我局向市跑改办上报了7项 “最多跑一次”事项,全部审批事项均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对审批环节进行全面压缩,审批环节由原来的五六个,全部压缩至受理、审批、办结三个环节,通过减少内部流转手续,全面提升了审批速度。同时,在建设投资建设项目涉园林、灯饰亮化事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二是提速审批时限。2017年以来,我局对行政审批工作进行了许多大刀阔斧的改革,特别是对审批时限进行了提速增效。所有审批事项从过去的13个工作日压缩至3至5个工作日,实现了环节优化、时限压缩。目前,所有审批事项做到了3至5个工作日内全部办结。三是转变审批理念。为进一步转变理念,推动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2018年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晓彤同志率队专程赴温州等地学习“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通过三地的考察学习,结合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网上网下大融合”,出台了全新的行政审批制度和审批流程,也进一步转变了行政审批工作管理理念、提升办事效能。同时通过局系统OA系统,实时扫描上传所有审批件和审批许可证,打破以往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实现部门与科室、市区两级城管局审批信息实时共享互通。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为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形象,规范服务行为,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窗口审批首问负责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承诺书、一次性告知制度、窗口AB岗工作制度、文明用语和行为规范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以及窗口服务考核管理制度等八项基本工作制度。五是推进温暖企业工作。今年,我局在全市城管系统中开展“温暖企业”专项行动。以“株洲城管,我最认真”为标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高水平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截止目前,已落实惠企典型案例20余个,《株洲日报》惠企专栏发布了我局市政、园林、执法典型案例4篇。
(四)坚持严格公正执法,进一步强化法律权威
一方面,牢固树立为民执法理念,开展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重新修订了《城管执法队伍着装管理规定》,并加强城管队伍队容风纪考评,先后对40余人次着装问题进行了通报;加强执纪督查,先后查处3起执法不严格、适用法律条文错误案件的问题,今年来各级城管部门先后有4名中队长被撤职、3名协管员被免职、1名协管员被辞退;推进城管中队规范化建设工作,根据我市实际,制订了建设方案和建设标准,重点在城管综合执法队伍机构设置、基础设施、标志标识、执法规范、队伍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统一规范,目前全市城管队伍着装、执法车辆标志标识已全面统一,各城管中队办公场所正在逐步统一规范。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全市城管中队都要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有关要求,完成了全市30余台城管执法车辆标志标识的喷涂工作,实现了全市城管执法车辆标志标识统一规范;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建设,统一规范了全市城管执法文书格式,制定了执法文书评查标准,组织全市70余名中队长和法制室人员进行了说理式执法文书培训。另一方面,不断提高城管执法的严肃性,违法必究,公平公正公开执法,确保执法行为合法适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定期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坚持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创立了案审会机制,较好地杜绝了人情案、了难案,全市未发生一起因执法不规范、不文明引起的群众投诉和执法纠纷;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坚持让执法“长牙”、“带电”,突出以案示法。截至今年8月下旬,全市城管部门适用一般程序共结案1942件,为2018年全市总案件数的92.5%。其中,先后对5起违反《条例》规定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当事人进行了5000元的顶格处罚,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广告反弹,对某建筑施工企业扬尘污染行为处以99999元的行政处罚,开出我市城管体制改革以来扬尘污染最重罚单。
(五)多举措并举保障行政复议水平
三年来,我局通过不断完善行政复议的审查、受理、决策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管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职能。
一是健全行政复议办理机构。明确局法规科具体办理行政复议审理工作,配备既懂法律又熟悉业务工作的专业人员,加强对行政复议案件办理。
二是创新案件审理方式。针对行政复议案件应诉较多现象,聘请法律顾问提请介入案件审理,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逐一审查和综合审查,全面、客观、公正地分析判断,确定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排除不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三是实行案件集体讨论。涉及影响重大或者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由局长、分管领导、法规科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案件分析准确无遗漏,实现办案质量与水平提高。
三年来我局执法案件无投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共计四十余件,无败诉。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依法行政意识正逐步形成,城管综合执法行为逐渐规范,依法行政水平也逐渐提高。但从工作实践来看,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具体体现在:
(一)执法(审批)队伍需加强建设。法律专业人员偏少,法制审核、执法案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任务较重;各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缺乏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执法人员平均年龄偏大,学历偏低,执法依据未吃准吃透,执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制意识仍需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尚需进一步增强。
(二)执法(审批)需更加严格。主要包括对执行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效;案件监管缺位,重大突发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等问题;不按照审批标准和条件进行审批。
(三)执法(审批)需更加公正。主要指偶尔存在违反规定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利益案;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弄虚作假;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插手案件办理等问题;随意增加审批条件、提高审批门槛等。
(四)执法(审批)需更加规范。主要指偶尔存在执法主体执法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范,辅助人员滥执法;对待群众态度恶劣,工作简单粗暴,设置障碍,刁难群众等问题;超期审批、越权审批等。
(五)执法(审批)服务还需提高。如在招店牌设置管理中,城管队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够,注重备案审批,事前宣传指导不足,导致门店、商户对招店牌设置审批事项不清楚,对办理手续不了解。由于前期宣传指导工作不到位,后期因门店招牌拆除问题,经常引发城管与商户冲突的事件。招店牌设置管理下区后,因缺乏统一指导和相关的规范依据,各个区对招店牌设置需提交申报资料不统一、招店牌备案审查流程不统一、审批时限不统一。同时,设置杂乱、无序。一是形式过于自由、缺乏自律。大小尺寸、内容形式、材质类型多种多样。大幅喷绘、LED显示屏、横幅……形式的多样性导致招店牌设置过于自由,缺乏自律,片面追求大、亮、显眼,不在乎内容、色彩是否和谐、美观,是否与城市景观融为一体。二是色彩设置缺乏格调和品味。不同色彩的拼接、不同造型的融合对眼的冲击是不一样的。大面积的铺陈红色只会让人感觉俗气。部分商户由于普遍审美价值偏低或者不愿意投入过多的金钱设计一个美观的招牌,导致市区招店牌设置色彩偏俗气,缺乏审美和设计。
三、下步打算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严格要求系统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针对梳理排查出的问题,按照“定领导、定责任、定方案、定时限”逐一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逐一销号。对自查和投诉举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立即整改;对属于制度不健全导致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表,通过健全制度、规范行为,逐步整改到位;对存在违纪违法情形的,要查找原因,责任到人。并开展如下自查整改:
(一)全面自查(11月上旬)。各部门对照专项整治确定的突出问题,结合部门实际对所有行政执法(审批)行为全面自查、逐一检查分析,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主动整改。要通过网络自媒体宣传、设立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等方式,广泛接受群众的投诉和举报,聚合力量促进行政执法自我检查、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监督。
(二)重点检查(11月中下旬)。认真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审批)“现场看”、执法(审批)案卷“评评看”和执法(审批)责任制“回头看”等活动,采取听汇报、查阅卷宗、调查走访等形式,了解执法部门执法(审批)存在的问题以及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重大事项审批等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对自查发现问题较少或问题零报告以及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部门进行重点督查,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三)整改提高(12月)。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总结行政执法(审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刻剖析,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和日常工作监管,建立健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长效机制和行政审批机制,营造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审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