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灯饰管理处实行处领导每周普查照明设施运行制度
发布时间:2011-10-08 来源: 作者: 字号【 大 中 小】
为强化路灯功能照明及景观亮化照明精细化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处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爱岗敬业的精神,确保城市照明高水平高标准运行,市灯饰管理处从2011年7月份开始实施处领导带队对照明设施运行进行检查制度。该制度由处办公室制定并组织实施。
检查共分为六个小组,由处领导担任小组组长,组员由各科室的负责人组成。每周一、三、五对城区路灯亮灯情况、城区景观亮化情况以及照明设施完好情况进行上路普查。每次检查结果由各小组成员交处考评科,考评科及时将情况反馈到各相关部门,并督促及时修复。考评科每月根据本部门的不定期考评结果和领导定期检查结果,进行整理汇总,与处人事教育科衔接,并通报综合考评结果。
灯饰管理处希望通过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开展严格检查考评工作使灯饰管理工作做精做细,更好地服务于人民!